□王瑞来
众所周知,王小波、李顺暴动,是北宋初期在四川爆发的一次农民暴动。这次暴动的规模相当大。攻克成都后,立国大蜀,建元应运,控制了四川北至绵州、南及巫峡的大部分地区。暴动震惊朝廷,派出精锐禁军,数年后方完全平定。这次暴动提出的“均贫富”的口号,被认为是唐末黄巢起义提出的“均平”思想的深化,因而备受研究者的重视。
那么,如此大规模的暴动起于何时呢?
《中国历史大辞典·宋史卷》在“王小波”词条中写道:“淳化四年(993)春,率旁户百余人起义。”我的老朋友张秀平主编的《影响中国的100次事件》,在《王小波、李顺起义》一节中,更是具体写道:“993年5月,西川青城(今四川灌县)人王小波发动了武装起义。”
检索了一下互联网,对这次暴动的起事时间,亦无异辞,均记在993年。
这种记载有据可依。
检视宋代史籍,涉及此次暴动时间的记载主要如下所示。
《宋史》卷五《太宗纪》于淳化四年二月丙戌条载:
展开剩余81%永康军青城县民王小波聚徒为寇,杀眉州彭山县令齐元振。
宋人彭百川撰《太平治迹统类》卷三《太宗平李顺》载:
淳化四年二月,青城县民王小波作乱。
宋人李攸撰《宋朝事实》卷一七载:
淳化四年,青城县民王小波聚徒,起而为乱。
此外,宋人陈均《九朝编年备要》卷四将此事记于淳化四年二月之下。
岳飞的孙子岳珂在其笔记《桯史》卷二载:
淳化四年十二月,蜀寇王小波死,李顺继之。
上述这些记载,便是今人用作确定王小波、李顺暴动起事时间的依据。
然而,除了上述记载,现存唯一北宋人所纂史书《隆平集》的记载却有所不同。《隆平集》卷二〇《妖寇》载:
蜀贼王小波、李顺皆青城县人。淳化三年,聚众为乱,先陷青城县。
四年,劫彭山县令齐元振金帛。
这里,明确记载起事在淳化三年,早于上述的古今记载一年。
这是我见到的唯一将王小波、李顺暴动起事记在淳化三年的史料。可谓孤证。
孤证可以用作证据?要分析。真理有时真的就掌握在少数人手中。分析的方法有归纳,有演绎。归纳以多取胜,需要大量证据。而演绎则重在寻觅逻辑关系。
我们具体来看一下王小波、李顺暴动。暴动首先发生在王小波、李顺的家乡青城县,后来进攻彭山县。杀死县令齐元振后,暴动的声势终于震撼朝廷。
青城县在今都江堰西,彭山县在南面,直线距离就有一百多公里,中间还隔着大都市成都,并且从四川到开封路途遥远,信息传递也须时日。再加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,比如在暴动声势未大之时,一贯报喜不报忧的地方官员对闹事隐瞒不报等。向上报告之时,一般是已经是纸包不住火,局势到了仅靠地方的力量难以控制的程度。因此说,《宋史》本纪以及《太平治迹统类》所记的“淳化四年二月”,当是朝廷接获报告之时,而非暴动初起之日。依据事实的逻辑推理,暴动初起当如《隆平集》所记,在淳化三年(992)。当然,或许是在年底。到了淳化四年底,首事的王小波已经受伤死亡。
《宋史》本纪等官方资料记载地方事件的日期,多为接获报告之日,或是下令处置之时。关于这一点,我可以举出两个旁证。
其一,司马光《稽古录》卷十七开宝八年(975)载:“(正月)丁丑,知晋州武守琦奏,破河东兵于洪洞。”检《宋史》卷三《太祖纪》则于开宝七年十二月载此事:“庚午,北汉寇晋州,守臣武守琦败之于洪洞。”按,《宋史》所记早于《稽古录》八天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十五所记同本纪。且于此条之下注云:“明年正月初四日奏到。”正月初四日正为丁丑,可知司马光所据史料记载之日期则为地方报告奏到之日,而非事件发生之时。此类情形在《稽古录》中很多,其与《宋史》本纪及《长编》记载事件日期之异,均出于事件发生与报告传递奏之时间差。
其二,《宋史》卷七《真宗纪》于景德四年(1007)七月载:“甲戌,宜州兵乱,军校陈进杀知州刘永规等,劫判官卢成均为首,诏阖门使曹利用等讨之。”检《长编》,亦于七月甲戌记此事。不过,在叙述事件起因时写道:“六月乙卯,军校陈进因众怒鼓噪,杀永规及监押国均,拥判官卢成均为帅,僭号南平王,据城反。”并且,接下来《长编》明确说“甲戌,奏至”。六月乙卯为二十二日,七月甲戌为十日。也就是说,朝廷是在18天后,才接获远在广西的报告的。这种信息传递的时间差,需要在治史时留意。
当然,不能回避的是,关于王小波、李顺暴动起事时间,还有淳化五年说。
《宋史》卷三〇七《张雍传》载:
(淳化)五年,蜀州青城民王小波、李顺作乱,众至万人。
北宋张方平《乐全集》书后所附王巩撰张方平行状亦载:
蜀父老相传,太皇时,李顺、王小波以甲午年作乱,故蜀人识之,以甲午年为恶,仁宗每以为忧。
“甲午”正为淳化五年。
如何看待淳化五年起事说?后者“甲午年作乱”,我理解当是指暴动大盛之年。前者说暴动“众至万人”,则暴动事态尚未达到后来数十万人的规模,因此当指初起不久。对于记载中的“五年”,或是“三年”的传写之误。如此理解,则正可视为淳化三年暴动初起说之旁证。
孤证可为证,要在合乎逻辑。历史研究者多注重运用归纳法,可驱使的史料希望如韩信点兵,多多益善。然而,欧美治史者一般并不拘于史料数量之多。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做编辑时,曾受命编辑自美国归国学者杨希枚先生的论文集,因此有机会跟杨先生有过几次关于学问的长谈。杨先生的专攻不仅是秦汉历史,还包括有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。不少有影响的论著在美国和中国的台湾刊布。他就主张史料无需多,而重在逻辑分析。接受国内学术训练的我,当时听了这话,颇受触动。是啊,“山不在高,有仙则灵”。此则《隆平集》记载,可谓孤证传真实之例。
历史在时空中运行。时间记载之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性,幸勿忽之。
(作者现为日本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研究员,并执教于早稻田大学;国内担任四川大学特聘教授、河南大学讲座教授、北京大学客座教授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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